全国第十六届旅游门券收藏展览活动门券交流须知

组委会交流拍卖组
显示日期2009-07-25;访问次数:586; 电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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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广大券友开展门券交流活动,提高交流活动质量,规范交流活动管理,特将交流须知公布如下;。
  1、鉴于本次展览活动的特殊性,不安排室外地摊交流,活动期间一律不得在展览场地、住宿地点的过道、庭院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交易门券。
  2、本次券展组委会将提供集中交流场所,规定交流时间。集中交流场所暂定在黄陵县轩辕宾馆6楼大会议厅,交流时间定在10月24日中午十二点以后至25日零点。
  3、凡进入交流区摆摊设点的券友,在现场依次领取摊位号牌,对号设点,缴纳5元管理费,凡未按要求和规定擅自摆摊者一律劝其退场。
  4、凡按规定领取牌号设点的券友,由组委会提供桌子两张、椅子一把、饮用水一瓶。
  5、进入交流场地的券友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在场内大声喧哗,打闹,注意场内的环境卫生,文明交流,按规范将代表证挂在胸前,摊位牌号摆放在指定位置。

 

             全国第十六届旅游门券收藏展览组委会交流拍卖组
                                2009年7月4日


 【责编:王建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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