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一.“五四宪法”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率宪法起草小组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等一行到达杭州,住进了位于杭州市西子湖畔的“刘庄”一号楼。
3月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四读稿”。3月中旬,起草小组圆满完成宪法草案的起草任务,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在杭州初具雏形。毛泽东亲自率领的宪法起草小组从1953年12月27日进驻杭州,到1954年3月14日离杭返京,历时两个多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
杭州五四宪法起草会议室
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纪念请帖
二.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2016年12月4日,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6年12月4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浙江省杭州市开馆,开馆仪式上宣读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浙江省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开馆仪式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包括北山街和栖霞岭两个馆区。北山街馆区由序厅、复原陈列和主题陈列三个部分组成,主要讲述“五四宪法”从起草、讨论、通过到实施的全过程;栖霞岭馆区以现行宪法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设有《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主题展览和拥有上万册宪法法律类书籍的图书馆。
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资料
三.学习宪法
我校按上级要求,举行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朗读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宪法活动。
我校门票文化研究社团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我校举行宪法学习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