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胜陀罗尼石经幢修建于唐代开元年间,由幢座、幢身和幢顶三部分组成,高6.2米,重达6吨。2013年5月,新乡尊胜陀罗尼经幢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号为:7-1554-4-057。
尊胜陀罗尼经幢原位于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东水东村原东水东小学院内,2013年7月17日上午8点45分,新乡市文物局接到卫滨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报案称经幢被盗并已报警。7月19日上午,公安部门在卫辉市太公泉镇芳兰村找到经幢构件等石刻。经过新乡市文物局专业人员认定,确属被盗经幢,其构件完整,至此案件成功告破。成功追回的被盗尊胜陀罗尼经幢,现保存于新乡市平原博物院内。
平原博物院使用过多种门票,门票上展示了多款珍贵的馆藏文物,但是贵为国保的尊胜陀罗尼经幢还没有出现在门票图案中,可谓是一大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