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21届旅游门券收藏展览“好券出阁,精品进家”拍卖会拍卖细则
第一条 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和遵守本细则。
第二条 本次拍卖, 采取现场和网络(全国第21届门券展览交流群) 同步进行的形式。
第三条 所有拍品均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有权决定是否竞买,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认可该拍品。
第四条 竞买人请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拍卖牌(押金5元/个,会后可退)。现场竞价时,请先举牌,再以规定的竞价阶梯报价,欢迎“跳叫”(大于竞价阶梯),也可在拍卖师报出某一价位时,举牌表示应价(即认可起拍价)。
第五条 竞价阶梯为:
100---500元间,每次加价不少于10元;
501---1000元间,每次加价不少于50元;
1001元以上,每次加价不少于100元。
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竞价阶梯;有权确定现场或网上竞买价格的有效性。现场和网上竞买人出价相同时,网上竞买人优先。
第六条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本场拍卖采取拍品无保护价(无保留价)和有保护价(保留价)两种形式,在有保留价拍卖时,如竞买人的最高出价未达到委托人(俗称出品人)指定的保留价,拍卖师将询问最高应价者能否出价到保留价,同意则成交,不同意则流拍。
第七条 本次拍卖采用“一声提示”,即拍卖师宣布“XX 元最后一次”后,如无人再举牌应价或加价,则宣布该拍品流拍、成交或不成交。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得者)请即刻上台交款(现金、支付宝、微信均可),领取拍品。网上成交的,请在拍卖会结束后24小时内,将款汇入指定账户,由组委会将拍品寄与买受人(拍得者)。
第九条 本次拍卖会,拍品成交价1000元(含)以下的,向委托人收取10%的佣金;1000元以上的,收取100元佣金。
第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以拍卖师当场确定为准,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组委会。
全国第二十一届门券收藏展览拍卖组委会
2023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