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植树节徽章的由来
林仕荣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刻也离不开绿色,绿色就是生命。森林与人类休戚与共,息息相关。
早在辛亥革命后的民国4年(1915年)在孙中山的倡仪下,由农商部总长周自齐呈准大总统,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指定地点,选定树种,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如期参加,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经当年七月二十一日批准后,通令全国如期遵照办理(图一)。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伐完成后,4月7日由国民党政府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民国18年(1929年)2月9日农矿部又以部令公布巜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16条。而国民政府行政院农矿部长易培基遵照孙中山先生遗训,积极提倡造林,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2月呈准行政院及国民政府自3月9日至15日一周间为“造林运动宣传周”,于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北方地区以3月初旬,寒气未消,还不适于栽树之故,特规定植树式仍于3月12日举行外,造林宣传运动周延至清明节行之。并由该部公布巜各省各特别市各县造林运动宣传周办大纲》七条,以便全国照办。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绿化事业,五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了“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伟大号召,引导全国人民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绿化美化家园。八十年代初,邓小平同志親自倡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促進了造林绿化事业的持久开展。在以后的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等为核心的各代中央领导集体更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每年都親自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带领全国人民植树造林,改善环境,造福子孙。
1979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这是我国各族人民绿化祖国的节日。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
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進一步具体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至60岁,女11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各单位要将人数据实统计上报当地绿化委员会,作为分配具体任务的依据”。
1984年2月中央绿化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定通过了“中国植树节节徽”。中国植树节节徽是一个形象生动、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标志。笔者在众多的徽章藏品中,就珍藏一枚“中国植树节节徽”,该徽章为直径2.7 ㎝的圆型合金铝质(图四),图案设计突出显示5棵树(三棵针叶树和二棵阔叶树),示意我国公民有义务植树3至5棵,也可意会为“森林”。由此引伸连接着的外圈,显示着人人动手,绿化祖国,实现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生态体系良性循环。镌刻的“中国植树节”和“3.12”字样,既使人们牢记每年植树节的日子,又寓含中国人民年年植树,造福人类的坚韧不拔决心和信心。该徽章背面刻有“中央绿化委员会”字样,是1988年以前未改称“全国绿化委员会”的第一批节徽章。
最后,因我退休前从事林业工作几十年,加上本姓林,专业学林,终生以林为业,出于职业的本能爱好,对一些纪念品自然成了个人的收藏重点。每年的3月12日为“植树节”,清明节前均是植树造林的好季节。现将我珍藏的一枚“植树节徽章”及图片资料作展示与介绍,望大家喜欢。
(图—)羊城晚报转载的民国时期的“植树节”报道,资料图片。
(图二)邓小平同志在深圳参加植树活动,资料图片。
(图三)习近平主席参加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义务植树活动,资料图片。
(图四)中国植树节徽章正面与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