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奖项进行梳理和归纳,大致可以分列出以下不同的类型和级别:
一等奖、最佳奖、金奖,属于最高级别的综合评审奖项;二等奖、银奖,属于高级别的综合评审奖项;三等奖、铜奖,属于中级别的综合性奖项;优秀奖、优胜奖,属于基本级别的综合性奖项;鼓励奖、纪念奖,属于参与性的、具有纪念意义的“起码”奖项。
最佳精品奖、最佳题意奖、最佳文字配图奖、最佳选券奖、最佳品相珍罕奖、最佳布局奖、最佳外观编排奖、最佳设计奖、优秀设计奖、优秀选题奖、优秀创新奖、优秀编排奖、优秀创意奖、珍罕藏品奖、风格奖等,属于单列式的单项奖。一般冠以“最佳”的奖级要略高一筹。特别奖、特别荣誉奖、荣誉奖、寿星奖,一般是为主办景区、赞助大户、评审委员、高龄作者的参展作品专门开设的单列奖项,具有专指性和特殊性。
在通读、分析、比较券界有关奖项设置的文献资料后,有二种情况引发笔者的思考:
一、“最佳奖”是成都和重庆届展先后设定的最高奖项,带有西部地域色彩,可能是当时出于扩大“一等奖”获奖面的考虑。在最佳与优秀之间没有奖级梯次,难以体现参展作品的客观档次和实际水平。这个奖项也不宜在以后的全国届展上继续开设。
二、黄石届展首设“金奖”系列和黄陵届展承启“一等奖”的传统,变化微妙,引人思量。设定“金奖”,有“协调组”《评审总规则》为依据,重启“一等奖”是“中券委”对历届券展常规设奖的认同。真是“公”有理,“婆”也有理。不过笔者反复比较,权衡再三,最终还是趋同于“一等奖”系列的设定。其理由有三点:
1、“中券委”是当今合法的“协调组”,又是黄陵届展的主办单位,确定一等奖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
2、全国性届展共设定一等奖13次(其中届展10次),金奖仅有1次,呈压倒多数,这是经过多次届展评审实践认可的常规奖项。
3、金奖(镀金奖、银奖、镀银奖、铜奖)的系列设置,适合于发育成熟的邮集评审,并不适用于券界。道理很简单,集券和集邮是两家人,券展和邮展的评审规则也不重合,门券和邮票相比,其市场价值悬殊很大,本体源头和形制规格皆不相同。这些差别决定了两者在奖项设置上的客观差异,恰恰反映了这两类藏项的不同特色和本质。所以说,券界应该看清楚自我特质,自然传承,在奖项设置上放弃“金”、“银”设奖理念的套用和追求。
重庆届展到黄陵届展的三次奖项设定,从最佳奖——金奖——一等奖的戏剧性变化,暴露了全国届展评审运作机制的某些随意性,同时也表现出券界高层建筑的摇摆。这些不稳定因素自然会在关注届展者的心里产生悬案:第17届全国券展的常规奖项,不知又将出现何种变换?
奖项设置的口径统一和相对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评审机制的健全和规范。如果尊重门券收藏的实际情况,在修定《评审总规则》时,应修改“金奖”的设定,仍然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为全国届展固定的基本奖项,并根据当届参展作品的特质和特色,同时开设相应的单列(单项)奖项。
【编辑:王建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