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上的文人墨客(31)
清代文学家蒲松龄
代表作:《聊斋志异》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
蒲松龄一生的文学生涯,摇摆于传统的雅文学和民间的俗文学之间。他生长于农村,幼年受过乡村农民文化的熏陶,会唱俗曲,也曾自撰新词,只是近世传抄的“聊斋小曲”已不辨真伪。他身为文士,以能文为乡里称道。所写文章多是骈散结合,文采斐然,惜乎多是代人歌哭的应酬文字,只有几篇赋事状物的四六文,才是属于他自己的文学作品,被辞赋史家推为清初辞赋之能手。他也曾染指于词,作品较少,显然是一时之兴致或交往之所需,方才偶尔操笔。
蒲松龄自谓“喜人谈鬼”,“雅爱搜神”。有文献表明他从青年时期便热衷记述奇闻异事,写作狐鬼故事。对一位志在入仕的秀才来说,这未免是不务正业,“可怜无补费精神”。为此,他曾受到友好的劝阻、不友好的讥讽。40岁时,他将已做成的篇章结集成册,定名为《聊斋志异》,并且撰写了情辞凄婉、意蕴深沉的序文——《聊斋自志》,自述写作的苦衷,期待为人理解。他没有屈从社会的偏见,此后仍然执着地写作,直到年逾花甲,方才逐渐搁笔。《聊斋志异》,是他在大半生的时间里陆续创作出来的。
蒲松龄作《聊斋志异》,承袭了六朝志怪小说和唐人传奇的衣钵,但在观念和作法上却有了质的飞跃。六朝人记叙怪异之事,是信其为实有,“明神道之不诬”;唐人写怪异故事是“假幻设以自见”,重在构想之幻、情节之奇,而少现实内容和意蕴。
蒲松龄摆脱了“明神道”的观念,以生活经验理性,驾驭六朝志怪小说和后来渗入民间宗教信仰中的神秘意识,诸如人死为鬼,幽明相通;物老成精,能化人形;得道成仙、为神,能给人以祸福等,进行文学创作,虚构出诡谲瑰丽的故事,来针砭现实,抒发忧愤,表达个人的感受、经验和情趣,寄托精神上的追求、向往。
这样,原来六朝志怪小说和渗入民间宗教信仰中的神秘意识及其思维模式,也就转化为文学幻想的审美方式和表现方法,狐鬼花妖精魅不再是迷信意识中的神秘现象,而成为蒲松龄假幻想创造的文学意象,神仙也不再是宗教意识中不可亵读的崇拜对象,而成为观照人间官僚或某类人的文学形象,多半寓批判之意。
《聊斋志异》,凡490馀篇,内容相当复杂,作法不一,思想和艺术都是极不平衡的,可以说优劣并存。但是,就主导方面说,多数篇章是发自真实的感受,反映了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在志怪类小说的艺术方面,《聊斋志异》也有很多创新,充分发挥了真幻相生、虚实互渗的艺术潜能力,呈现出情节结构模式的多样化。有的以情节曲折取胜,极尽起伏跌宕之能事,有的不以故事取胜,或重在刻划人物性格,或重在叙写一个内蕴深沉的场面,或重在营造情景交融的意境。
在叙事中,虽然基本上采用全知观点,但却多用虚笔、伏笔,制造悬念,甚至含糊其辞,造成一种扑朔迷离的情趣,增强了小说的艺术魅力。许多篇章的花妖狐鬼不仅多具人情,而且富有诗人气质,以诗句表情达意,有的故事的构成便含有诗歌意蕴,有的景物描写极富诗情画意,再加上叙述语言雅洁隽永,《聊斋志异》便呈现出浓淡不同的诗化倾向。蒲松龄堪称是中国古代文言小说创作之圣手。
蒲松龄的《聊斋文集》现存13卷。第一卷为赋,计11篇;第二卷为传、记,计14篇;第三卷为引、序、疏,计82篇;第四卷为论、跋、题词,计13篇;第五卷为书启,计131篇;第六卷为文告、呈文,计23篇;第七卷为婚启,计56篇;第八卷为生志、墓志、行实,计3篇;第九卷为祭文,计41篇;第十卷为杂文,计20篇(附楹联8联);第十一卷为拟表,计31篇;第十二卷为拟表,计48篇;第十三篇为拟判,计66篇。以上共计539篇,各种文体皆备。
蒲松龄的词现存119阕,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残存的词稿,原藏于蒲氏后裔孙某,再藏于淄川李席珍,三藏于光绪年间山东巡抚李秉衡,四藏于武安高智怡。(见高智怡《蒲松龄词稿手迹题记》,《蒲松龄集·聊斋词集》附录。)这部残稿系副本,共计42纸,包括词86阕,其中末阕《沁园春·留别钟圣舆》,只存词调和标题,实有85阕。二是《聊斋诗集》六卷抄本中末卷《诗余》多出的七阕。三是北京图书馆所藏《聊斋文集》抄本中《词集》二卷多出的26阕。路大荒先生所编的《蒲松龄集·聊斋词集》只收录了上述前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