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券买卖管理规定
1.参与门券买卖的必须是券友联谊会会员。不是会员的请抓紧与“花城老农”联系入会事宜。
2. 卖出门券时,请将自己要出售的门券上传,题目要求:自己的门券编号(自己参与交流节的流水号,以便于统计)、门券名称,门券售价、门券枚数;在上传门券图片的同时,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门券信息。
3. 券友购买门券时,每种限购一枚,多点无效,按一枚计算。
4.门券卖家必须在签名档提供银行卡卡号以及持卡人姓名。
5.参与门券买卖的券友,视为承认本规定。
6.对于一旦成交拒不履行交易的将取消会员资格,并在朝花公布。
7.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8.本活动的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全国第六届网上门券交流节组委会
2011年12月16日
【编辑:王建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