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将迎来她50周岁的生日,此时全区各市县早已装扮一新正等待着大庆的到来。首府南宁更是花的海洋,旗的世界。其中的横幅、灯旗上印着的拼音壮文引起了笔者的兴趣,故作此文向大家介绍拼音壮文的概况以及与之相关的门券。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泰语支。使用人口在 1700万以上,是中国使用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境内,云南省的开远、元阳、广东省的怀集,贵州省的从江和湖南省的江华等县(自治县)也有分布。各地壮语有不同的名称,广西的中部、西部、北部、东北部和广东连山等地壮族称自已的语言为壮话,武鸣称板话,河池称曼话、凌云、凤山称僚话,德靖、岘广土语区称依话、央话、省话,云南文山和广西龙州称岱话等等。根据壮语语音特点和词汇差异,可分为北部和南部两大方言。
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宋时期,壮族先民就利用汉字的偏旁、部首和发音、语义,创造了方块壮字(土俗字),至今在民间歌手、巫师等民间文化人群体当中仍有流传。不过古壮字因人因地而异,从来没有统一规范的字型,且笔划过繁,书写不易,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也就没能成为壮族的法定文字。
新中国成立前,因为种种原因古壮字没有得到很好的流传,壮族人民也就没有自己统一的文字。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中央政府委托中国科学院、中央民族学院的专家、学者组成语言工作队,对壮族聚居的47个县52个点的壮语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经过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县壮语为标准音,制定出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方案》(草案)。1957年11月29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讨论批准了《壮文方案》,并同意在壮族地区推行使用。从此,壮族儿女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合法文字。1982年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公布推行了修订方案,使《壮文方案》中的斯拉夫字母全部拉丁化。
虽然拼音壮文已诞生51周年,可拼音壮文的推广并非一帆风顺,在其推行的50年中仅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进入60年代之后,由于政治运动此起彼伏,壮文推广工作遭到严重打压和长期中断,直到80年代广西区党委政府才决定恢复推行壮文。但由于推广工作力度不够,壮文及其标准音至今在壮族地区也就没能得到很好的推广。因此应加快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促进壮语文的发展。
由于拼音壮文的普及程度不高,门券上也很少能见到拼音壮文的使用,经过搜寻笔者仅找到4枚印有拼音壮文的门券。这4枚门券是自治区成立4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所使用的门券,该券除了印有“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LAEBBAENZ 40 HOPBI GINGCUZ HOZDUNG”的拼音壮文外,还印有绣球及凤凰造型的40周年纪念徽,这些元素都体现了壮族的特色。在制作民族专题时使用这套券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