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的杰作·全国第十七届门券收藏展览》 展品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届展览依据主题(命题)和专题两大类别实施分类评审。
第二条 各类展品根据最后分值评定设置金、银、铜和单项奖项。
第三条 本届展览根据《全国旅游门券收藏展览展集评审规则》特别制定《评审指导细则》。
第四条 各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指导细则》进行评审。
第五条 评审方法及事项
1. 根据各地券协推荐选聘评审员并成立评审组织委员会
2. 组成分类评审小组,每小组评审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一名。
3. 评审员须回避自己参展作品的评审组别。
4. 评审员可以独立评审或集体会审。具体方式由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5. 当展品评审遇到特别的疑难问题,可由评审小组集体会审,必要时提交评委会商定。
第六条评审步骤与评分标准
1、初评够线——基本线
2、分档——C、B、A
得90分(含90)以上,可参评最后5分
A(81-95)突破传统景观框架,构思独特新奇,有与众不同的审美视角。
B(66-80)单景或多景门券的特定排列
C(51-65)单景或多景门券的自然排列
50分(基本线)内容符合“大自然的杰作”题目要求。
3、打分——(15+5)
4、命题作品评分标准,共(15+5)分
{1}、副标题5分:准确表达主题2分、艺术性3分
{2}、编排5分:要素齐全1分、文字简练2分、版面均衡2分
{3}、素材5分:用券得当3分、修饰美观1分、色调和谐1分
{4}、最后5分:文字生动、富于哲理3分,珍稀难集之券2分
{5}、非券品超标扣10分
5、自选作品评审办法
{1}、基本分(参展均有)30分
{2}、创意28分
(A)选题思路新颖,视角独特10分
(B)标题8分:与内容贴切4分、艺术感染力强4分
(C)编排布局手法大胆创新10分
{3}、制作12分
(A)条理层次清楚4分
(B)章节分明均衡4分
(C)文句简约通畅4分
{4}、素材20分
(A)用券恰当4分 (B)券种多样4分 (C)珍稀难集4分 (D)品相整洁4分 (E)排列精致4分。
{5}、总体视效10分
(A)色调3分 (B)修饰3分 (C)背景图4分
{6}、非券品超标扣10分
第七条 奖项的产生的方式
1. 由监审员统一汇总评分表
2、以评审标准为尺度,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员用评审表打分 实行单循环或两次复评制,对各组初评出的前三名进行交叉复评。作品的最终得分按复评次数的平均分值计算。
3. 汇总分数时,可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或以小组评审员总分的平均分值为准,最后产生作品的评审成绩。
第八条. 评审监理
大会组委会特邀监审员两名,主要监察评审员有无以下行为:。
1、评审员在评审时是否给出印象分和人情分。
2、监察评审过程中有无效评审或违规行为:
3、查实评审员徇私舞弊的可否决其评审表的有效性
第九条附则
1、经评委会集体核定最终获奖名单后,报组委会核准宣布。
2、展览的解释权属本次展览的组委会
全国第十七届旅游门券收藏展览组委会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