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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议代表:《全国旅游门券收藏组织联盟协调会议议事办法》,通过网站公示后,得到了门券界广泛的关注和响应,纷纷提出宝贵的建议,并成为网站点击率数最多的热点。根据反馈意见,现形成第三稿,请各位审阅,如没什么原则性的问题,请各位代表给予批示,成为即将成立的协调会议正式文件公示。
全国旅游门券收藏组织联盟协调会议事办法
为了使全国旅游门券收藏组织联盟协调会议真正发挥民主协商、协调的作用、根据我国民间门券收藏活动发展的现状和要求,特制定本《议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构的名称;全国旅游门券收藏组织联盟协调会议。以下简称“协调会议”
第二条机构的性质;是一种自愿合作民主协商的议事机制。
第三条机构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推动门券收藏活动的健康发展、积极沟通与全国各地门券收藏组织的联系和交流以及全国门券收藏活动中的相关事务。
第四条机构的组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门券收藏社会团体和主要媒体自愿组成。协调会议不负责对成员单位的管理。各个成员单位归所在地的专业社团管理。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五条通过民主协商、协调开展门券收藏的展览、研讨、交流、咨询、联谊等活动。
1、协商确定举办全国届展的主办单位和地点,授权委托主办单位在届展期间同时举办的其他相关活动。
2、原则上全国届展每二年举办一次,由条件成熟的单位提前一年向‘协调会议’提出报告,提供实施方案,(届展纲要另定),对申报展览单位方案按届展申办方法审议、评估,如多个城市申办,采用竞标方式,投票产生。
3、协调各地举办和开展门券交流、学术研究和涉及门券收藏的相关活动。
4、帮助和扶持需要开展门券收藏活动的地区的活动开展。
5、组织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评审、评定活动等有关事宜。
6、拟定协调会议约定的行为规范和实施准则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员资格
1、成员资格;倡议单位自动成为“协调会议”成员单位。
2、未成立门券收藏组织的地区待条件成熟后向“协调会议”提出申请。
3、未成立门券收藏组织的地区的代表由本地区联署推荐,经申请并公示无异议后可成为协调会议“观察员”。
第七条;成员代表条件
1倡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2未成立门券收藏组织的地区的代表由本地区联署推荐的协调会议的观察员
第八条;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和委派代表出席全国性的会议。
2、有对“协调会议”提出工作建议、质询意见的权利。
3、接受和执行“协调会议”相关决定、决议和相关实施细则的推广,完成交办的任务。
4、协助“协调会议”处理各种关系,与门券收藏相关的事务并提供便利条件。
5、有自愿退出协调会议代表的权利,保留其地方组织委派代表的资格和名额。
第九条;组织形式
1、设立轮值主席制,由举办地“协调会议”代表自然担任轮值主席,由举办届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会议”成员代表自然担任轮值主席,随届展轮换
2、协调会议设常设秘书处,成员为“协调会议”代表。秘书长1名,秘书4名。上述人员任期两届,由‘协调会议’大会无记名推荐产生
第十条;轮值主席的任务
1、办好届展和届展期间其他交流、研讨等其他活动。
2、对协调会议大会筹备并主持大会的举行。
3、提交下一阶段活动和发展的方案提交大会表决,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责
1、在“协调会议”闭会期间负责与轮值主席对协调会议工作的协调、沟通并提出工作意见和负责各地券协的协调、沟通和情况反馈。
2、负责“协调会议”的有关决议、决定、细则、办法的起草,执行和检查“协调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的落实
3、拟定工作报告、情况反映和有关方案草案提交“协调大会”和轮值主席
4、负责协调会议日常事务的处置和反馈
第四章 议事办法
第十二条会议
1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大会随届展二年一次同步举行。临时会议是根据协调会议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可由轮值主席提议召开,也可委托秘书处召开通迅,网络会议,听取成员意见汇总反馈。
2、表决方式,大会举办期间要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以保持会议议事程序的顺利操作。会议有关决议、决定的表决必须是参会成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临时会议或通讯、网络会议必须是成员的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成员单位的职责
1、凡参加“协调会议"的成员单位自觉遵守本议事办法,加强团结,维护大局。
2、成员单位未经同意,无权擅自以“协调会议”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3、任何人不得以“协调会议”名义接受或获取之外不当利益。
第五章 宣传
第十四条
1、 拟定《门券博览》、《门券收藏研究网》、《朝花门券收藏网》作为“协调会议”与全国券友和开展门券交流的平台。
2、各地门券收藏组织刊物由所在地门券收藏组织管理,协调会议不负有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本《议事办法》解释权属于“协调会议”,未尽事宜由秘书处提出修改意见后交大会表决。
第十六条本《议事办法》自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全国旅游门券收藏组织联盟协调会议
临时召集人;姚金文
2013.9.23
门券界的朋友,本议事办法在网络平台上公示后,得到了广大朋友的极大的关注和反响,热情的积极的为我国门券界的现况出谋划策,集思广益。通过几轮反复商讨、研究。现出台“议事办法”。第三稿。同时对网上券友最为关心的“议事办法”这种形式组建的协商机制,根据“议事办法”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此作解读。
它是一种自愿合作、民主协商的议事“机制”.需要说明的协调会议不是一个组织,是一种工作方式,我们曾经有协调组,因不是一个合法组织,许多工作无法展开,后建立了合法组织“中券委”,也因无法纵向进行开展工作而“消失”。这都是我们大家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现在我们跳出传统组织模式,学习和借鉴国际上现在流行的先进的议事模式,进行全国门券收藏活动的改革和组合,正如刚在莫斯科举行的G20国代表峰会,以及其他的上海合作组织会议,金砖五国会议,独联体,八国首脑会议一样,所以我们各地倡议门券组织派出代表,共同议事。如再建立合法或不合法的社团组织,又将陷入要组建领导班子,注册登记,经费来源,办公地点,接受民政部门的审查等这些我们目前无法做到泥潭之中。
机制是指议事程序、规则、状态的有机联系和有效运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贯穿于议事的各个环节,也是一种指导服务的运行,即以指导服务的方式去协调各地门券收藏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管理的科学机制。“议事机制”也是这次协调会议的创新的核心内容,对于推进门券收藏活动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也是我们这次重建全国门券收藏活动协调工作的底气和初衷,愿与各地代表共同努力,所以建立这样一个议事机制。
对于名称太长,但这真是我们运用灵活的变通方法,才能合法合理合情的快乐生存,可以用“协调会议”的简称。为了我们喜爱的门券收藏活动向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也感谢朋友们的真挚感情。

编辑:王建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