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票上“副”与“付”的用法
北京 王凤桐
在《门券博览》2013年秋季号上,王斌坤老师发表了《门票票面容易出现的错别字》一文,文章对门票上使用的文字进行了辨析,我同意王老师的观点。门票上经常使用“副券”一词,很多写作“付券”,关于“副”与“付”的用法还需作进一步分析。
“副”与“付”在作量词使用时是同一个意思,可以通用,我们不去探讨。副字的本意是“非正的(区别于‘正’或‘主’)和次要的”,而“付”字的意思则是“交、给”,副券是门票的一部分,是次要的部分,所以应用“副”字与“券”字组成名词在门票上使用。为什么“副”与“付”容易混用呢?分析原因有两个。一个原因是“在线新华字典”、“百度百科”上说 “付”字通“附”,而“附”的本意是归附、附着,百度词典解释为另外加上、随带着(a.另外有所补充的;b.非主要的)。门票上“附”和“付”可能把副券理解为附着于正券的意思。虽然副券的解释是“门票的一部分,是次要的部分”,但是把副券理解为“附着”于门票正券的“非主要的”券,也能说得过去。经在百度上搜索,没有“附券”和“付券”,只有“副券”一词,说明实践中使用的是“副券”。
另一个原因则要从简化字说起。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及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报纸发表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2月21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比如“停”简化成了一个单人旁加一个“丁”,“餐”只剩下左上角的那部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解释》在举例中专门提到“副”、“傅”、“腐”简化为“付”,我记得当时报纸上的“副总理”写成“付总理”。由于《草案》中的某些简化字还不够成熟,也为了使汉字形体保持稳定,国务院于1986年6月24日发出了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停止使用了这批简化字。草案的解释讲:“简化的具体方法主要选用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说明在第二次简化字方案草案公布之前,就有把“副”写成“付”的,就有把“副券”写成“副券”的。所以从1977年12月21日到1986年6月24日期间,门票上使用“付券”不能算作有错别字,因为它是按照国务院通知试行使用的简化字。以后这批简化字废止了,就不能继续使用了,1986年6月24日到现在再把“副券”写作“付券”,“付”就是错别字了,1977年12月21日之前的“付券”中“付”也是错别字。
从我收藏的门票中查找,发现写作“付券”的票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且多出现在“老门票”上,现阶段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的门票上几乎没有写作“付券”的。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门票副券上应该规范使用“副券”一词,对于已经使用“付券”的门票,事出有因,要根据使用年代判断,不能一概看作出现错别字的门票。

门票上的“博”字是当时的简化字。

馆名中的“展”字是当时的简化字。

写作“付券”的宝塔山门票。

写作“付券“的雨花台曦园门票。

写作“付券”的沈阳故宫上五宫门票。

1987年写为“付券”就是错别字了。
——原载《门券博览》2013第4期,感谢谢家树主编传送稿件——
【编辑:王建池】

编辑:王建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