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旅游门券研究论文评审员选聘办法》(试行)
(2014年8月2日)
制定全国门券研究论文评审员资格审定和聘任办法,是理论部既定的届期工作目标。它的意义深远,有利于规范全国评审章制,为今后制定全国届展评审员资质认定和聘任办法提供新鲜经验和可行借鉴。
第一条:为了有效推进全国旅游门券收藏文化研讨与评选活动,参照原《全国旅游门券收藏研究论文评审员资格审定和聘任办法》的基本精神,结合近年全国理论层面发展变化的新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在第九、第十届全国旅游门券收藏文化研讨会先行先试,在实践中充实完善后,作为今后聘任全国论文评审员的依据。
第三条:全国论文评审员基本条件。
1、具有从事门券收藏理论研究的自觉性。
2、具有认真执行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评审的责任心。
3、具有10年以上收藏门券的资历。
4、具有较高的集券理论研究水平;对应征作品的质量和差别有较为准确的判断、解析、鉴赏、品评能力。
5、参加过一届以上全国(或两届以上省级)论文评审,并有论文获奖。
6、有时间、有精力参加现场或特约评审活动。
第四条:全国论文评审员的权利与义务
1、评审员享有全国论文评审资格,有权在规定时段内不经考核被聘为全国论文评委;享有在异地全国论文评委会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评审员可享受全国届展和研讨组委会规定的相关待遇。
3、评审员单独执评的权利必须受到尊重、承认和保护。
4、评审员依照评审标准考量论文,同时接受评审监察。
5、评审员应当自重、自律,如有徇私违章行为,当受相关规定的处罚。
第五条:组建双层次评审员机制
1、符合评审员标准,又能出席会议者,选聘为首批全国旅游门券研究论文评审员。
2、符合第三条中3条以上标准,具有全国评委潜质,又能出席现场者,可聘任为全国旅游门券研究特约评审员。
3、特约评审员完成当届评审工作后,即具有参加过全国论文评审的资历,可取得应聘下届全国论文评审员的资格。
第六条:成立全国论文评审员资格考评机构
为了有效启动评审员选聘工作,拟组建全国论文评委资格考评委员会,作为选聘应届理研会论文评审员的临时权力机构。召集人由考评机构成员协商推选。当届考评机构由下列三个方面9人组成:
1、出席当届研讨会的全国券联会主席或秘书长以及代表共3人;
2、出席当届研讨会的理论部负责人及代表4人;
3、出席当届研讨会的券界资深理论研究者2人。
第七条:评审员选聘程序
1、由券联会理论部对应聘评审员进行综合考察。根据选聘条件和自愿原则,酝酿提名。
2、由全国论文评审员资格考评机构慎重审查,最终认定。
3、全国评审员名单确定后,应在会议开幕前通过 “二网一刊”进行公示。
4、由组委会向按时报到的论文评审员颁发证书。
第八条:组建全国论文评委会
1、由券展组委会或理论部提名,由理论部召集出席研讨会的评审员和特约评审员,组成当届论文评审委员会。
2、论文评审委员会对当届应征论文负责,全权主持论文评审工作。
3、当届研讨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委会的组成人数,推举或民主选举评委会召集人。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下届研讨会进行修订。
第十条:本办法经第十届全国旅游门券收藏研讨会组委会讨论通过,报全国券联会备案,公布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理论工作部。
全国券联会理论部
【编辑:王建池】

编辑:王建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