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藏品继承与变现问题初探
秦皇岛 李连仲
清明时节雨纷纷,
每逢“家”节倍思亲;
黄泉路上无长幼,
死不瞑目最断魂!
今天清明,思绪万千;夜不能寐,终成此议。
死亡与清明一样,对于逝者生者,藏者与非藏者,都是不爱考虑或不认真考虑但又谁都不可能回避的问题。
非藏者逝去,心里最最割舍不得放心不下的当属亲人;其次不知道是不是财产,反正有家人无条件继承,也算不流外人田,不赘。
可是咱们所有收藏爱好者却大大不同了:因为咱们与非藏者的最大区别是多了一种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等量齐身的珍藏品,而咱们为之付出了一生心血精力财富日积月累集腋成裘的这些遗产,却鲜有完全符合逝者心愿的去处:
1、藏者家人鲜有同好。无论突然离世还是久病不治,难得逝者生前立下珍藏品赠与遗嘱;一旦逝去,族内继承极其少见;家人出于对逝者一生痴迷嗜好的尊重,一定会先继续珍藏;但是因为睹物思人,故无论时间短长,最终还是会把逝者的珍藏品或付之一炬,或当废品卖掉,或不加选择的随意送人——窃以为这与逝者生前的夙愿是完完全全背道而驰的,是对逝者极大的不尊重!
2、“继承”人应该是谁?当废品卖掉后藏品难逃化浆造纸噩运;不加选择的随意送人倒是物质不灭,好在藏品还在收藏爱好者手中;但是,这些人最有资格成为藏品的继承者吗?符合逝者心愿吗?保证完全不符合!因为如果给逝者几秒钟思考,每个人一定会有不尽相同的遗嘱。换位思考:如果我死了,我的藏品应该怎么处理呢?早就嘱咐过家人“交给士忠老兄让券友们各取所需”,如此而已。而如果没有这句话呢?保证是上述那三种结果——因为他们早就如此威胁过我多次了,被逼无奈,我才早早立下这个口头遗嘱!果真如此,我在19层地狱之下能够瞑目吗?
后记:心情很不好,两个小时只敲了这几行字,权当立书面遗嘱了!
不知道各位师友有何高见,抛砖引玉,敬乞不吝赐教!在此先谢啦!
(作者简介:李连仲,河北省门券收藏协会秦皇岛分会会长。——编者)

右起第一人为李连仲会长。此照片拍摄于2011年9月17日河北省第二届暨秦皇岛首届门券交流展期间 。
【编辑:王建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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