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举国欢庆的日子,在这喜庆的日子里,翻看平时收集的庆祝香港回归的各类门票,突然有一张1997年9月福建省委宣传部、新华社福建分社为迎接香港回归祖国而共同主办的《香港的历史与发展》图片展的参观证跃入我的眼帘。由于整张卡的底板是类似金卡效果,在加上简洁的排版,整体给人一种高贵、典雅、不失庄重之感(见图一),背面是1997年年历和制作这卡的公司名。但仔细观察发现,卡的正面右上角的国旗和香港区旗在图案大小上感觉有点问题。因为只有中国国旗与外国国旗并挂时,其高度要相等,其面积要大致相似,以示彼此平等。而香港是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国旗和区旗的同时使用上,国旗应该大于区旗,而卡上的国旗和区旗是一样大的,则显然有些不妥,而发现另外一张迎接香港回归的门票上也出现相同的情况(见图二),笔者不敢枉驾判断,于是在网上搜寻到1996年8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里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凡国旗与区旗、国徽与区徽同时悬挂时,应当将国旗或国徽置于较突出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区旗时,国旗应在区旗之前,并列悬挂国旗和区旗时,国旗在右,区旗在左,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区旗、区徽。遗憾的是里面并没有讲到国旗与区旗在同时使用时的大小问题。但是笔者在网上找到97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大会的视屏里看到背景墙上的国旗和区旗则有明显的大小之分(见视屏截图三),同时还继续查找了第2届和第3届的就职大会现场照片,发现都是相同的共同点,国旗大于区旗(见图四)。
随后笔者搜寻到1999年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里的规定:凡国旗与区旗同时升挂、悬挂、使用时,国旗应当大于区旗,应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国旗在右,区旗在左(“左”、“右”的位置应以旗的正面面向观众为基准)。这里面就规定的相当清楚了。
从以上的多处查证,可以确定国旗与区旗在同时使用中是有差别的——国旗要大与区旗。而这2张票的设计者有可能认识不到位,在国旗与区旗的使用上犯了不应该的错误。因此,希望门票的设计者在不管设计各类题材门票的时候,应该多思考,多参阅资料,避免不应该的错误发生。
(陈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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